現代佛拉明哥
林耕
原載自由時報1999年五月八日)

提到西班牙舞蹈,很多人都想到華麗的荷葉邊裙,咬著玫瑰的妖嬈女舞者;談到佛拉明哥(FLAMENCO),大家又想到住在洞穴中、生活放浪不羈的吉普賽人。這些聯想,都是方便外人認知的簡化的圖像。這些刻板理解,一半來自於歷史,一半是由於大眾傳播媒體的簡略。

首先,佛拉明哥向來就不是那麼純粹的「民俗」藝術(folklore)。從1850年左右正式出現佛拉明哥一詞,歌手在「歌唱咖啡屋 (cafe cantante)」駐唱開始,佛拉明哥一直是有「明星」的。這些明星,在歌曲調式、吉他指法、舞步變化上,一代一代開創新的楷模,使得佛拉明哥藝術越來越精緻化、多樣化。從事佛拉明哥,不管是歌唱也好、吉他也好、甚至舞蹈,都不一定要穿著一百年前的服裝才能上台演出。他們可以穿著時下最流行的款式,像目前當紅的Joaquin Cortes(華耕科帝斯)的舞團穿的是阿曼尼設計的服裝,而Joaquin Cortes本人可以打赤膊上台!他們並不靠傳統服裝才能演出佛拉明哥,就好像演奏巴哈並不需要戴上巴洛克時期的假髮一樣。

但是佛拉明哥之所以是佛拉明哥,就在它有所不變的基本條件:它的「節奏韻律(compas)」。佛拉明哥音樂是由許多歌調(cante)構成的。孤調(soleares)傳達深沉舒緩的情緒、喧戲調(bulerias)則昂揚奮進、斷續調(siguiriyas)除了深沉之外更帶有巨大的哀痛。此外,還有輕快柔媚的噹歌調(tangos)、略帶憂戚的緩噹歌調(tientos)等等。每一種歌調都有它固定的節奏。前幾年來台的佛拉明哥吉他大師帕哥德魯西亞(Paco de Lucia)儘管揉合了爵士樂的音色,但他彈起喧戲調,還是一百年前的節奏韻律。在「魔鬼代言人」裡面小露臉一分鐘的Tomatito(「小蕃茄」),也是當今青壯輩的佛拉明哥吉他手,音色與速度與他的前輩大師,比如說沙比卡斯(Sabicas)相較,聽得出有極大的差異,但仍然一聽就知道是佛拉明哥。舞蹈也是。在阿莫多瓦「窗邊的玫瑰」中擔任配角的Joaquin Cortes,儘管蓬頭披髮,一副時髦頹廢像,當他用腳跺地,踩出各種繁複節奏時,依然和著佛拉明哥的歌調。更別提即將在「不可能的任務II」裡露臉的Sara Baras,在「佛拉明哥女人」(Flamenco Women)穿著走時裝秀的怪異褲裝,照樣跳她的喧戲調!

正是因為佛拉明哥的藝術元素可以抽離特定的時代裝扮或氛圍,它有許多應用的可能性。它的音樂與舞蹈可以演出戲劇,而且不限定西班牙故事,不一定要演「卡門」。西班牙國家舞團曾來台演出希臘悲劇「米狄亞」;前年他們重排莎士比亞的「羅密歐與茱麗葉」(轉換成兩個西班牙吉普賽家族,「達蘭多與蒙托亞」”Los Tarantos y Montoyas”)在歐美巡迴。而這個故事已經有兩個電影版本:前有六十年代的Carmen Amaya與Antonio Gades、後有Cristina Hoyos(92年巴塞隆納奧運開幕式獨舞,曾來台演出)與Antonio Canales。

「血婚」(Bodas de Sangre)更是廣被運用的戲劇素材。大導演索拉(Carlos Saura)正是因為看了安東尼歐葛蒂斯的舞團排演血婚,才在沒有佛拉明哥淵源的北方人背景下,一步步拍出佛拉明哥三部曲:「血婚」、「卡門」、「愛情魔術師」,直到95年最純粹的紀錄片式電影卡洛斯索拉的「佛拉明哥」(Flamenco de Carlos Saura)。「血婚」裡安達魯西亞式的強烈愛與恨,很適合佛拉明哥表現。佛拉明哥舞的重重跺地聲,很能直接表現「對決」、「情殺」等等感覺。而它的音樂所勾起的情調,悲則大悲、喜則大喜,愛恨非常分明。加上背景設定在西班牙南方的鄉下,更能烘托這種絕對的悲劇性。好玩的是,出身西班牙南方、被認為是最純粹吉普賽佛拉明哥舞蹈代表的法魯果(El Farruco),覺得大家太把佛拉明哥人刻板印象化,好像非得動刀動槍,弄個你死我活才叫佛拉明哥。於是他和他的一大家族排了一齣「榮婚」(Bodas de Gloria),兩個男的以舞蹈決勝負,贏的娶新娘,輸的也熱鬧地祝賀新人。是個不流血的吉普賽婚禮。

佛拉明哥藝術正在實驗各種可能性。要是到西班牙看到上空秀的佛拉明哥,可千萬不要太大驚小怪。